時 間:94年4月11日(星期一)下午3時30分至5時50分
地 點: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出 席:胡宇光(國科會傑出特約研究人員獎)、章為皓(美國李氏傳統基金會獎助金)、許聞廉(國科會傑出特約研究人員獎)、魏金明(國科會傑出特約研究人員獎)、陳慶三(中美教育基金獎)、王廷方(國科會吳大猷先生紀念獎)、沈哲鯤(本院深耕計畫獎)、陳蕾惠(本院深耕計畫獎)、簡正鼎(本院深耕計畫獎)、黃明經(本院年輕學者研究著作獎)、譚婉玉(本院深耕計畫獎)、柯嘉豪(本院年輕學者研究著作獎)、呂妙芬(本院年輕學者研究著作獎)、齊莉莎(國科會吳大猷先生紀念獎) 列 席:曾副院長、賴副院長、劉副院長、葉處長、羅紀琼主任(秘書組)、吳世雄主任(學務組)、黃永泰主任(總務組)、劉佳富主任(會計室)、楊彩霞主任(人事室)、文建華主任(政風室)、姚永德主任(儀器中心)、何惠安副主任(計算中心)、賴以賢專委(公共事務組)
主 席:李院長 記 錄:林鈺涵(秘書組)
劉副院長:因院長在國科會的會議尚未結束,由我先行主持本會。歡迎各位針對本院學術發展提供建言,並請享用茶點。
一、有關培育年輕研究人才案
(一)為培養年輕研究人才,建議院方設置相關獎項或獎助金以補助博士後研究人員與研究生出國研究。 劉副院長:現行「中央研究院研究人員、研究技術人員暨行政技術人員講學研究進修處理要點」業已取消服務滿2年以上方能出國進修之限制,不但可鼓勵專任年輕學者出國進修,並有助於人才培育。 曾副院長:舉凡研究人員出席重要國際會議且經所方通過者,院方多半持鼓勵的態度,同意其出國申請。
(二)為提昇年輕學者的學術研究能力,本院與各大學合作招收博士班學生及開設國際研究生學程,宜重質不重量,建議以較為審慎的態度與嚴苛的角度評估學生的本質是否適合長期從事研究工作,以期能為學術把關。
院 長:本院設立國際研究生學程的宗旨在於培育出較佳的研究生,俾能強化我國的國際學術競爭力。也希望透過閱讀與舉辦科普演講等方式,善加培養本院研究助理,使其未來能在社會與企業貢獻所長。而教育部應費心辦好5年500億經費補助研究型大學,方能提昇我國的教育品質。
(三)建議透過TIGP Program邀請國外著名學者到院講學,藉以提昇研究生與研究助理素質。
二、有關本院研究人員新聘、續聘及升等審議程序作業要點案
(一)本人不解為何所內全票通過且發表的論文廣受國際肯定之升等案,未獲學組聘審會之肯定?此種有爭議的升等評審標準,對研究人員的士氣與人才之延攬實有負面影響。 院 長:原則上,院方宜尊重所方嚴謹的評審工作,而目前本院學組聘審會之審查工作的確有檢討改善的空間,為避免學組聘審會與所方的評審結果差距過大,未來將由副院長出席學組聘審會,由副院長向聘審會委員闡明院方的理念與期待。此外,院方希望於學諮會之下成立一個委員會,專責推動學術研究工作,並促進跨學科與跨領域的整合研究,希望有助於學術水準之提昇。
(二)有些評鑑委員係由院外人士擔任,多半不了解院方鼓勵跨領域合作的理念,建議評鑑委員之召集人應於評鑑之初,向委員闡明院方理念。
(三)以台灣目前現有條件,較難產生真正客觀的評審。事實上,升等與否,壓力多半來自於自己,升等其實就是同儕審查,評審者與被評審者都要有雅量去接受最後的評審結果。此外,院方應多方凸顯本院的優勢條件,以吸引優秀人才到院服務。
院 長:也許我們可以探討做一些改變,例如學組聘審會的主要工作是審查,所提意見僅供院方參考,最後的決定權在於院方。整個評審過程應避免產生主客易位的問題。另外,我們也許也該考慮新聘與升等分開,對於新聘,除非所方的評審紀錄不佳,否則院方多半該尊重所方的評審結果。
劉副院長:本院「研究人員新聘、續聘及升等審議程序作業要點」即將修訂,在修法小組開會之前,院方將把修正要點事先通告各所,籲請各所研究人員務必細看該要點並提供意見,人事室亦將召開公聽會討論,其後再送交院務會議議決。
三、有關跨領域之學術合作案
(一)跨領域的學術研究必然產生共同作者,此在自然科學領域中屢見不鮮,但在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中卻未能獲得正面評價。而自然科學與人文社會科學本應立基於平等的審查基礎,以我個人為例,因從事語言學研究工作,與民族學、計算機學等領域之合作十分密切,並編輯與翻譯不少著作,但編譯等研究工作卻成為升等審查的負面因素,不免令人質疑升等審查的客觀標準。
院 長:希望本院能開風氣之先,避免以點數計算合作分數的評鑑方式,營造出鼓勵研究者合作的環境。或可參酌前任朱副院長與王汎森院士在《週報》上發表的「人文社會學門的評審原則」乙文,再訂定出適用於人文社會科學之評鑑標準。
劉副院長:院長曾說不同領域的研究應有不同的評鑑標準,各所應自行訂定合宜並適合各自學科屬性的標準,院方將進一步了解語言所之現況,並研商相關事宜。 曾副院長:語言學的研究是跨領域的,經常涉及多元語言的研究,因語言本身各有殊異,更須要加強學術合作。
賴副院長:院方一向鼓勵學術合作。學術合作者皆應力陳個人在合作領域上的貢獻,而評審制度的設計應更具彈性,以求評審出每個人的個別貢獻。此外,院方也多方延攬訪問學者,希望給予年輕學者在學術研究上的啟迪與助益;而為了避免因為長期合作所衍生的負面影響,應多幫助年輕學者,使其具備獨立研究的能力。
(二)今日所討論的許多問題皆涉及文化層面及講求和諧之價值觀,院方應勇於檢討評審制度的各項缺失,並建立開放的建言管道,俾使制度能運作得更為完善。為破除一般社會對掛名共同作者的偏見,應建立多元評審與溝通管道,並藉由分數與點數的計算,確實呈現個人的學術貢獻。此外,在評審委員的遴選方面,宜選擇較嚴謹且能夠專注於評審工作者,特別是有關跨領域的學術研究評審,評審委員須同時具備跨領域的學術背景,否則單一領域的研究者在從事評審工作時容易產生盲點或偏見。
院 長:整體評審制度的運作與架構問題,有賴於建立良好的分工與明確的分層負責。
四、有關大學之師資結構與經費預算案
(一)目前大部分的大學院校其師生比嚴重失衡,師資明顯不足,所以政府恐怕不能僅將大量的預算經費投注於研究型大學,也應兼顧其他大學。
院 長:由於現階段的大學已非菁英式的教育,日漸朝向普及教育,所以在行政院科技顧問會議中曾建言,應宏觀規劃我國高等教育,將各大學區分為研究型、教育型、專業型或社區型等。目前雖受限於大學法之規定,未能將各大學予以分類,但是在高等教育日益普及化的今日,社會大眾宜建立不同的大學應有其不同的功能與定位之共識。教育的本質是要教導學生去做一些別人所不能做的創新工作,惟有改變社會的價值觀,大家才能體認考試所能測驗出的才華與才能是很有限的,學生才能不被考試占用太多的時間而能創新與思考。
曾副院長:當初的教育改革方案主要是提及大學的分類與大學的評鑑,透過大學的評鑑可以看出各大學的弱點;藉由校際間的整併,俾使相互間可截長補短,進而改善師資結構失衡的問題,並避免經費與資源的浪費。此外,當政府將5年500億的經費挹注於研究型大學時必然產生學術衝擊,將吸引國內外許多傑出學者;至於是否會產生移民效應,有待觀察。
院 長:為使大學的評鑑更為客觀,各校應陳述其辦學的理念,並致力於培養各科不同的人才。
(二)近來許多學校為獲取較多的補助經費而招收過多的研究生,導致學生素質與論文品質不佳。
五、有關本院與大學院校之合作案
院 長:希望本院對於探索新知、啟迪後進能多所貢獻。倘若本院能與國內1、2所大學長期合作,而各大學的師資也能到各高中講學,從基礎開始好好地培養學生,各校對學生的學習嚴格地要求達到某一水準,可讓學生將大多數的時間專注於學術研究。
(一)與各大學的密切合作是否等同於到各大學密集教學,並因此收了更多的研究生,而占用許多個人的研究時間?
院 長:與各大學密切合作並不等同於密集教學,而是希望能培養年輕學生。有些年輕的研究助理對於與年長者在學術上的合作心存疑慮,憂心自己的學術創見會成為年長者的個人貢獻,所以我與年輕學生的學術合作模式,多半讓他們擔任主持人,我則擔任特別助理,這樣才不會影響到他們的升遷與評審。
(二)共同合作不同於獨立研究,較難區分個人的研究貢獻,院長所提的與年輕學生合作模式,確實對年輕學者較有助益。
六、有關建請院長與副院長闡述本院願景案
(一)建議院長與副院長於每年年初公開向全院同仁闡述本院的願景。
院 長:這是很好的構想,我與3位副院長或許應經常於《週報》上發表文章。
賴副院長:院方舉辦的各類活動(例如:知識饗宴等)也都是很好的溝通管道。
(二)陳述願景有其必要性,畢竟擔任主管職務者之見識與思考角度,多半與單純從事研究工作的研究人員有所不同。
院 長:我最近發現,在院務會議中所討論的議題,未能全面地傳達到院內各層級,院務會議似無法成為充分的溝通管道。
七、有關本院未來的預算編列案
院 長:2006年的科技預算應達到GDP的3%,因此明年可能是本院預算大幅成長的最後機會,在座各位如對本院預算的增加比例與方向有任何建議,可逕向所長反映。
(一)建議應多將預算經費編列給甫歸國之年輕研究人員。 賴副院長:為使院內優秀的研究人才不因研究經費的缺乏而困擾,得以專注研究工作,院方成立了深耕計畫。
(二)目前新進研究人員可用的研究經費確實不足。
(三)針對上述問題,生醫所目前的作法是給予前3年甫歸國的新進助研究員一些額外的研究經費與聘僱研究助理所需費用,或可供其他所(處)參考。
院 長:目前國科會通過的研究計畫比例過高,未能將資源集中於真正卓越的研究計畫。另一方面,由於本院在國科會項下的研究計畫過多,相對地必須聘僱較多的研究助理,立法院也因此質疑本院僱用過多的研究助理,所以本院的各項研究計畫申請應重質不重量。
八、結語
院 長:擔任學術評審工作者應有雅量,被評審者亦應秉持著學習的心態,這樣才會有更大的進步空間。此外,有些學生對本院會有望而生畏之感,認為中研院的研究工作十分艱深,而有些大學又誤以為本院將對其形成威脅,所以本院與各大學宜多方交流與合作,俾能激發出新的火花,也才有助於我國研究人才的培育與學術研究之提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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