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為獎勵學術研究,提高學術水準,特設置學術獎。本屆學術獎分為人文及藝術、社會科學、數學及自然科學、生物及醫農科學、工程應用科學等5大類科,其中人文及藝術、社會科學等2類名額各2名,其餘類科各3名,曾獲該獎者不得重複申請,得獎人將獲頒榮譽證書及獎金。各研究所(處)、中心如有推薦人選,請備妥推薦書等相關資料1式5套(含英文CV 及電子檔),於12月11日前逕送秘書組綜合科彙辦(洽詢電話:27898040)。有關推薦書表等相關資料,請逕至教育部網站(教育部/單位介紹/學術審議委員會/國家講座及學術獎項)下載或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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