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魏汝薇(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助理)
筆者於94年12月21日中午時段到體育館的健身房運動,因為是尖峰時段,所有的跑步機和滑步機都有人使用。其實在這個時段,等待使用器材是常有的事。這也是健身房早已張貼告示,於尖峰時段使用健身器材的時間以20分鐘為上限。筆者在等了30分鐘以後,逾時使用者均未離開跑步機或滑步機,所以只好商請體育館的櫃台小姐代為處理。 櫃台小姐從逾時最嚴重之使用者,開始逐一輕聲且靠近使用者的方式處理。當時筆者距離櫃台小姐和使用者仍有一段距離,結果發現在櫃台小姐告知第4個逾時使用者時,此使用者當場大聲回答:「我以前都等很久啊!為什麼要讓!」。當場櫃台小姐停止所有的告知行為,我便向前解釋,逾時使用是事實,櫃台小姐的告知行為不是不合理,是職責所在等等。該使用者用更大聲的音量回答:「在場的逾時使用者這麼多,為什麼要讓!你看誰有準時!不要跟我吵!」,如此回答重複不下3次。結果是我和櫃台小姐被吼到從健身房退到體育館櫃台,以呆滯的眼神目送咆哮男子離開體育館。我當時受到驚嚇,內心對整個事件的人、事、物錯愕不已,實不解這一切的發生。 我一直在想健身房的尖峰時間告示,是不是有執行的配套措施?還是要在告示上加上「違規者強制驅離本館或罰鍰多少錢」等等字眼?!從事情發生到筆者動筆撰寫此文,友人和同事建議「息事寧人」是最好的解決方法,所以建議筆者不要於尖峰時間運動,或不要去健身房運動受氣云云。這樣的建議也許不錯,但我認為息事寧人不是解決之道。我認為在合法的情況下,擇善固執是有拋磚引玉的效果。我相信一定有尖峰時段的使用者,也遭受過同樣的待遇。 期望體育館能更好,有更多的愛好者遵循彼此尊重的規則,祥和地使用與維持這個體育館,是所至盼。運動不是一件很快樂、健康的事嗎?
總務組說明: 體育館公告健身房尖峰時段器材使用時間以20分鐘為限,目的係讓使用者都可以使用到運動器材。逾限使用者,服務人員會適時提醒使用者配合,儘量以尊重當事人,以柔性勸導方式處理;未來對勸導無效、不配合者,將以較強制性行為予以處理。目前,我們除仍續請使用者配合於公告時限內使用外,將會彙整資料提請管理委員會,研議相關配套措施改善。另外,亦將研究於器材加置時限定時器之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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