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收支調查始於民國53年,每兩年調查一次,但從民國59年起,改為每年調查一次,目前是由行政院主計處第三局第八科、臺北市政府主計處及高雄市政府主計處負責辦理臺灣地區家庭收支調查計畫。該調查主要調查對象為居住於臺灣地區內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及其所組成之家庭,其調查統計單位為「戶」及「個人」,抽樣方法採分層二段隨機抽樣法,以縣市為副母體,第一段抽樣單位為村里,第二段抽樣單位為戶,臺灣地區總戶數中約抽出千分之二為樣本戶。
人社<調研>中心業已完成民國98年資料的整理工作,釋出項目計有:資料檔、SAS欄位定義程式、問卷、過錄編碼簿、家庭收支調查電腦作業之卡式及卡序。欲進一步瞭解釋出資料的相關訊息,請參見「政府抽樣調查資料庫」網頁(http://srda.sinica.edu.tw/gov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