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中央研究院深耕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二、 本案採推薦制,由各單位學諮委員或單位主管負責推薦,不接受申請。凡本院專任副研究員、研究員、特聘研究員,在專業學術領域已具有顯著獨立研究成果者,經由推薦程序,始可成為候選人。但各所、中心現任所長及主任不得被推薦成為候選人。 三、 本計畫審查機制分初審及複審兩階段。推薦單位請依「深耕計畫初審送件填寫說明」備齊相關資料,於3 月15日前函送初審階段所需電子檔(PDF 格式)及紙本資料(1 式10份)至院本部(學術及儀器事務處);推薦函則請逕送本案聯絡人。俟初審完成,將另函通知進入複審程序之推薦案提送複審資料。 四、 數理組及生命組推薦案相關資料之撰寫以英文為限;人文組以該專業領域之國際學者專家熟悉的文字為主。 五、 獲深耕計畫補助之研究人員,執行其他本院經費資助之計畫,最多以1件為限,且不得擔任整合型計畫總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 六、 深耕計畫作業要點、初審送件填寫說明及初審計畫書格式可於網址:http://www.sinica.edu.tw/manage/gatenews/showsingle.php?_op=?rid:7989下載。 七、 本案聯絡人:學術及儀器事務處 徐靜萍(電話:27899378,Email: cphsu@gate.sinica.edu.tw)。 八、 本計畫將俟法定預算案通過後始得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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