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歷史語法」這門學科乍看好像只有學術研究上的用途,但實際上它的功用不止於此,以下介紹兩種可應用之處。

應用之一

可以用漢語歷史語法的知識來釐清古籍某些文句的真正含義。語言是不斷的在演變的,古代的語言在今人看來就完全是另一種語言,因此現代人看早期的文獻,不管是詞彙還是語法,總會有不少難以了解或誤解的地方。一般而言,要了解古籍的內容,憑藉著註釋與翻譯大致上就可以對付了;只是有些地方要是沒有較為深入的古漢語認識,還是無法真正了解的。

我們認為,有些古籍文句解讀上的疑難,可以借助漢語歷史語法的知識來釐清問題,例如:

孟武伯問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憂。」(《論語.為政》)

「父母唯其疾之憂」這個句子根據過往的解釋,可以解釋為「父母就只擔心他的疾病」,也可以解釋為「父母,(兒女)就只擔心他們的疾病」。前解擔心的人是父母,父母是句子的主語;後解擔心的人是句子中隱含未明說的兒女,兒女是句子的主語,父母是句子的話題。

主語為父母的這個解釋還可以分成兩種說法:第一種說法,兒女讓父母擔心的應該就只有疾病,除此之外都不應讓父母擔心(因為只有疾病不是可以人為自主的)。第二種說法,兒女要是生病了,可以想見父母會怎樣的擔心,兒女要將心比心,小心照顧好自己,不要讓父母擔心。

第一種說法以《十三經注疏》的《論語注疏》為代表,其中東漢馬融的注釋就說:「言孝子不妄為非,唯疾病然後使父母憂。」《正義》也說:「子事父母,唯其疾病然後可使父母憂之,疾病之外,不得妄為非法,貽憂於父母也。」,這就是順著馬融的說法來演繹的。第二種說法以朱熹的《四書集注》為代表,他說:「言父母愛子之心,無所不至,惟恐其有疾病,常以為憂也。人子體此,而以父母之心為心,則凡所以守其身者,自不容於不謹矣,豈不可以為孝乎?」

那麼「父母唯其疾之憂」這一句到底想要說的是父母擔心,還是兒女擔心呢?由於這段問答的主題是孝道,因此表面上看擔憂的人好像應該是會盡孝的兒女,但是主流的傳統注釋卻偏向說擔憂的人是父母。主張是兒女擔心的一方,會被質疑的地方是:兒女要是孝順,為什麼就只要擔心父母的疾病?雖然也有人為這個看法加以辯解疏通,但總感覺迂迴牽強了些。這一點在主張是父母擔心的朱子一派也面臨同樣的困難,為什麼父母對兒女的擔心就只著眼在疾病上?在說理上,好像《十三經注疏》的說法比較不會遭遇到什麼困難。不論如何,以上這些觀點現今還都是各有擁護者,好像很難說已有定論。這些說法中哪一種說法是較合宜的,我們認為除了根據義理來判斷之外,也是可以從語法的角度來加以判斷的。

先秦文獻中「名詞 1+唯+名詞 2+之/是+動詞」構式的用例一般都是「主語+唯+賓語+之/是+動詞」的解讀,也就是「名詞 1」一般都是作為主動者的主語,並沒有其他的解法。根據這個語法來判斷,「父母唯其疾之憂」就只有擔心者是父母為可能的解法,當時還不容許有「父母,(兒女)就只擔心他們的疾病」這樣的解釋。

再進一步看,「名詞 1+唯+名詞 2+之/是+動詞」是一種把動詞的賓語(「名詞 2」)提到動詞之前並且用「唯」來標示賓語為焦點的構式,這種焦點具有排除「名詞 2」以外的項目的作用。照這樣推演下來,在上述的三種解釋中唯有《十三經注疏》的解釋是合乎條件的,也就是說東漢經師所傳承的解釋才是正解。

應用之二

除了釐清古文涵義,漢語歷史語法還可以用來鑑別古籍著作的時代早晚。古籍常見「偽託」的現象,例如有些實際上為晚出的著作被假託為先秦的著作。要證明一種古籍不是早期的著作,通常會用史事的先後來證明其中有些事項是早期不會有的;我們同樣也可以用語言的早晚來證明這一點,語法也是其中可以來證明的一項重要根據。例如:

1.龍叔謂文摯曰:「子之術微矣。吾有疾,子能已乎?」文摯曰:「唯命所聽。然先言子所病之證。」(《列子.仲尼》)

2.造父執禮愈謹,乃告之曰:「…汝先觀吾趣。趣如吾,然後六轡可持,六馬可御。」造父曰:「唯命所從。」(《列子.湯問》)

這兩個例子都見於《列子》。《列子》曾被列為先秦文獻,但實際上應該是魏晉時期的作品,雖然今日對這個論點已經少有異議,但是如果能從該書的內文中多舉出一些具體的證據,對於這個論點的鞏固還是很有裨益的。《列子》中其實可以看到許多並非先秦可能有的語言現象,僅是從語法上看就有不少證據。

以上兩個例子中的「唯命所聽」和「唯命所從」就是一例,因為這樣的構式在先秦是不可能出現的。《列子》的「唯命所聽」和「唯命所從」表達的意思其實是相當於「名詞 1+唯+名詞 2 +之/是+動詞」構式所表達的。後者的先秦文獻之例如:

1.寡人將帥敝賦以從執事,唯命是聽。(《左傳.昭公 25 年》)

2.今周與四國服事君王,將唯命是從,豈其愛鼎?(《左傳.昭公 12 年》)

3.父母於子,東西南北,唯命之從。(《莊子.大宗師》)

上文提到,先秦「名詞 1 +唯+名詞 2 +之/是+動詞」的「名詞 2」是提前的賓語。因此,《左傳》的「唯命是聽」可以譯為「就只聽您的命令」,《左傳》的「唯命是從」和《莊子》的「唯命之從」可以譯為「就只聽從您的命令」;《列子》的「唯命所聽」和「唯命所從」要表達的意思就分別與「唯命是聽」和「唯命是(之)從」相當。

但是在先秦文獻中,「(名詞 1)+唯+名詞 2+所+動詞」構式中的「名詞 2」一般是發出動作的主動者而不會是動作所及的對象,如以下例子中的「唯公所賜」意思是「任隨國君賜與」,「晉、楚唯天所授」意思是「晉國、楚國是上天授與的」,「公」和「天」都是發出動作的人,不是動作所及的對象。

1.公坐取賓所媵觶,興,唯公所賜。受者如初受酬之禮。(《儀禮.燕禮》)

2.晉、楚唯天所授,何患焉?(《左傳.成公16 年》)

簡單來說,《列子》的「唯命所聽」和「唯命所從」並不符合先秦的「(名詞 1)+唯+名詞 2 +所+動詞」該有的用法,也就是說,表面上用的看似是先秦的語法構式,實際上是用錯了。《列子》的作者大概是把「唯命所聽(從)」分析為「只要是您下的命令,我們就會聽從。」,也就是把「唯命」和「所聽(從)」當作一個條件關係的複雜構式來看待的,其中的「命」可能是當作動詞來看了,與先秦的「(名詞 1)+唯+名詞 2 +所+動詞」的結構與功能其實是不同的。

《列子》「唯命所聽(從)」的這種用法的例子要到六朝才出現,如以下的例子中有「唯命所之」,其中的「之」義為「到」,「唯命所之」的意思就相當「只要是您下命令,要我們到哪裡就到哪裡」。

妾等四女給仁使役,晚息夙興,惟(唯)命所之,願無他遊。((吳)康僧會譯《六度集經》21a)

總之,《列子》會用「唯命所聽(從)」來表達「唯命是聽(從)」的意思,大概是由於《列子》那兩章的作者多少有仿效先秦語言的意圖,但對先秦語言的認識既不正確又受到當時語言影響的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