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

動詞形式(verbal inflection)的簡化以及僅具備句法功能的虛詞消失是跨語言歷史演變常見的現象,這兩者也經常會導致該語言的句法系統發生變化。本文將舉兩個不同語言的例子來解釋虛詞或動詞形式如何引發句法演變,首先在本節將簡介英語中,動詞形式簡化與動詞移位消失之間的關係,接著在之後的第 2、3 節討論漢語中一個虛詞的消失如何促成新的問句結構的產生。

當代英語的基本詞序(basic word order)是「主語˙動詞˙賓語」(SVO),動詞通常出現在主語與賓語之間,如(1a)所示。此外,另有兩個詞序上的限制:首先主要動詞必須出現在賓語之前,接著,表示時態(tense/aspect)的(助)動詞通常需要緊跟在主語之後。基於第一個限制,其他句子的成分不能出現在動詞與賓語之間,因此若句子中有否定詞時,動詞不能離開賓語前的位置而移動到表示時態的位置,如(1b)所示。句首的星號表示該例句不符合英語的句法規則,「__」表示動詞的原位。為了滿足第二個詞序限制,在否定句中只能由助動詞佔據主語後的位置並表示時態,如(1c)所示。

(1)a.I gave that book to you.
b.*I gave not __ that book to you.
c.I did not give that book to you.

不過,在早期的現代英語(Early Modern English)中,動詞在否定句中能夠移動到表示時態的位置。例句(2)中的動詞‘gave’越過了否定詞而移動到主語後的時態位置。例(2)中第二行的句子為當代英文。

(2)If I gave not __ this accompt to you ….  (1557年;Roberts 2007:57)
‘If I did not give this account to you ….’

Vikner(1997)提出動詞的移位與否和動詞本身的形態(verbal morphology)有關,即該語言中與主語配合(agree)的動詞形態越複雜,動詞移位的可能性越高。從古英語至15世紀的早期現代英語,動詞的形式配合相當複雜,當主語為單數人稱時,所有人稱的動詞形式皆有區別,如表 (3)所示。但是後來英語中這樣的區別則隨著歷史演變而簡化,結果當代英語也只剩下第三人稱 ‘-s’。隨著動詞配合的形式簡化,動詞的移位也隨之消失了。

(3)
【專欄】虛詞與句法演變的關係

我們以上述英文的例子簡介動詞形態的消失造成句法的演變,下文我們將討論古漢語虛詞「之」的消失對漢語問句結構所帶來的影響。

2.上古漢語與現代漢語的一些差別

本節針對戰國時代的上古漢語(以下稱「先秦漢語」)中主句(main clause)與包孕句(embedded clause)的結構特點進行觀察,並提出兩者在結構上的重要差異,即包孕句通常由名物化結構(nominalization)呈現,其主語與名詞的所有者都需要帶所有格標記(genitive case marker)。在之後的第3節也將談到,在中古漢語時期所有格標記消失,因此包孕句也隨之被重新分析為與主句同樣的限定句(finite clause)。

先秦漢語的基本詞序與現代英語及現代漢語同樣為SVO,主語通常出現在動詞之前而賓語出現在動詞之後。另外值得注意的句法特點是主語、賓語皆不帶格位標記,都以無標記(unmarked) 的形式出現。在例句(4)中「孟子」當主語而「梁惠王」作為賓語。

(4)孟子見梁惠王。      (《孟子˙梁惠王上》)
「孟子拜見梁惠王。」

先秦漢語中唯一的格位標記是所有格的標記「之」,出現在名詞性的成分中,表示所有者或作為名物化包孕句的主語。在例句(5a, b)中「之」表示的是所有者,分別為「諸侯」及「司馬侯」。名詞性的成分通常會作為句子的主語或賓語,如例(4)中的「孟子」、「梁惠王」分別作為主語及賓語。在(5a)中「諸侯之地」作為句中的主語而(5b)中的「司馬侯之子」作為賓語。

(5)a.諸侯之地方百里。        (《孟子˙告子下》)
「諸侯的土地方圓一百里。」
b.叔向見司馬侯之子。       (《國語˙晉語八》)
「叔向看到司馬侯的兒子。」

所有格標記「之」也有表示包孕句中主語的功能。帶有所有格形式主語的包孕句都是以名物化結構呈現(王力 1958、周法高 1959、Yue 1998、Djamouri 1999等),這樣的名物化結構通常能夠作為主句中的主語或賓語。例句(6a)中的名物化結構作為感知動詞「知」的賓語,(6b)中的名物化結構作為主語。

(6)a.臣固知王之不忍也。       (《孟子˙梁惠王上》)
「我原就知道您有『不忍』之心。」
b.天下之無道也久矣。       (《論語˙八佾》)
「天下亂亡已經很久了。」

另外一種名物化包孕句是正反問句,形式上此類問句由動詞的肯定式與否定式並列而構成,表示是非疑問。如其他名物化的包孕句,作為其主語的名詞組需要帶所有格標記「之」。包孕的問句也被稱為「間接問句」,因為其所表示的疑問語氣僅限於子句的範圍之內,主句仍然表示陳述的語氣。

(7)a.昭侯以此察左右之誠不。     (先秦:《韓非子˙第三十篇 內儲說上》)
「韓昭侯就用這種方法來考察身邊侍從的忠誠不忠誠。」
b.宦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    (先秦:《春秋左傳˙宣公二年》)
「我外出求學三年了,如今不知道母親的生死。」

所以在先秦漢語中,此類問句僅能夠出現在包孕句中表示間接的疑問。現代漢語也存在著正反問句,但與先秦漢語不同,在現代漢語可用來作為主句中的直接問句(如 8a)或包孕句中的間接問句(如 8b)。

(8)a.小王在不在?
b.老李想知道小王在不在。

綜上所述,先秦漢語中的主句與包孕句之間有結構上的差異,前者為限定的句子,而後者由名物化的結構構成,且其中的主語需要帶所有格標記「之」。接下來,第3節將簡述早期中古漢語(秦漢時期)中「之」的衰退以及其衰退後所導致的句法演變。

3.早期中古漢語與「之」有關的句法演變

表示所有者的「之」在西漢時期開始消失。(9a)及(9b)的例句都包含一個表示「諸侯的土地」的名詞組,前者作為主語,後者作為賓語。值得注意的是,先秦漢語的例子 (9a)的所有者「諸侯」帶所有格標記「之」,然而西漢時期的例子(9b)中的所有者卻沒有格位標記。這就表示在西漢時期的漢語,「之」表示所有格的功能已經開始衰退。

(9)a.諸侯之地方百里。      (先秦:《孟子˙告子下》)
「諸侯的土地方圓一百里。」
b.侵奪諸侯地。        (西漢:《史記˙吳王濞列傳》)
「侵奪諸侯的土地。」

這也表示包孕句中主語的所有格標記「之」也開始消失。以下舉感知動詞賓語句的例子,在先秦漢語的例子(10a)、(11a)中,包孕句中的主語皆帶所有格標記「之」,但西漢時期的例子(11b)、(11b)中的包孕句主語以無標記的形式出現。

(10)a.臣固知王之不忍也。     (先秦:《孟子˙梁惠王上》)
「我原就知道您有『不忍』之心。」
b.寡人已知將軍能用兵矣。   (西漢:《史記˙孫子吳起列傳》)
「寡人已知道將軍善於用兵了。」
(11)a.懼君威之不立。       (先秦:《左傳˙哀公七年》)
「是怕君王的威德不再存在。」
b.秦欲攻韓,恐天下救之。   (西漢:《史記˙蘇秦列傳》)
「秦國打算進攻韓國,擔心天下諸侯救援它。」

充當主語子句的情況也如此,先秦漢語的例句(12a)中子句主語帶「之」,而西漢時期的例句(12b)中子句主語沒有格位標記。

(12)a.天下之無道也久矣。     (先秦:《論語˙八佾》)
「天下亂亡已經很久了。」
b.天下無道久矣。       (西漢:《史記˙孔子世家》)
「天下失去常道已經很久了。」

由上述的例句(10b)、(11b)及(12b)可見,所有格標記「之」在中古漢語已經開始消失,結果失去了所有格標記「之」的包孕句同時變得與主句沒有區別,因此就被重新分析為限定句,換句話說主句與包孕句都是同一個結構。這樣的結果在當時的語言中引發了另一種重要的句法演變。因為包孕句已經具備作為主句的結構特點,所以正反問句的使用便不再限於包孕句之內,從早期中古漢語開始,此類問句既可作為包孕句中的間接問句,又可用於主句作為直接問句。例(13)是早期中古漢語的例子,正反問句皆出現在主句。

(13)a.藏者論不論?        (注一)
「藏錢的應否論罪?」
b.其曹人當治(笞)不當?   (注二)
「其同班工匠應否答打?」

不過如(14)所示,正反問句在中古漢語中也仍然能夠出現在包孕句中,但子句中的主語((14)中的「吾舌」)已經不帶格位標記,而以無標記的形式出現。

(14)視吾舌尚在不。        (西漢:《史記˙張儀列傳》)
「你看看我的舌頭還在不在?」

由此可見,在漢語中正反問句從此開始作為主句中的直接是非問句,而這個漢語歷史上的重要句法演變是源起於中古漢語中虛詞「之」的衰退。換句話說,和英語一樣僅有句法功能的詞綴或虛詞的變化,能夠成為句法結構演變的主要因素。


注一:秦墓竹簡《法律問答》;王輝 2000: 177頁 (182)
注二:秦墓竹簡《法律問答》;王輝 2000: 164頁 (13)

參考文獻
Djamouri, Redouane(1999). The evolution of ZHI 之 in Archaic Chinese. In Alain Peyraube & Sun Chaofen (eds.), Linguistic essays in honor of Mei Tsu-lin: Studies on Chinese historical syntax and morphology (33-47). Paris: Centre de Recherches Linguistiques sur l’Asie Orientale.
Roberts, Ian(2007). Diachronic Syntax.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Vikner, Sten(1997). V-to-I movement and inflection for person in all tenses. In Liliane Haegeman (ed), The New Comparative Syntax(198-213). London: Longman.
Yue, Anne O.(1998). Zhi in Pre-Qin Chinese. T’oung Pao 84: 239-292.

例句翻譯
王力(2004),漢語史稿,中華書局。
王熙元(1998),《論語》通譯(上),學生書局。
任大援、劉丰注譯(2004),《孟子》譯注,國家出版社。
周法高(1959),中國古代語法:稱代編,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易中天注譯、侯迺慧校閱(1995),新譯《國語》讀本,三民書局。
張燕瑾(1993),文白對照全譯《左傳》,國際文化出版公司。
楊鍾賢、郝志達(1992),文白對照全譯《史記》,國際文化出版公司。
韓非原著、張覺譯注(1998),韓非子,台灣古籍出版有限公司。

網路文獻
百科知識中文網-法律答問(https://www.easyatm.com.tw/wiki/法律答問)(Accessed 2021-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