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法律學研究所林子儀所長聘期至今(108)年1月31日屆滿,自2月1日起由研究員李建良博士接任,由廖院長主持之交接典禮,已於本(2)月20日於本院人文館南棟3樓第2會議室舉行。

卸任所長林子儀特聘研究員,美國康乃爾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曾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助教、講師、副教授、系主任、教授、臺灣法學會理事長、臺大法學基金會秘書長、董事、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總統府跨黨派小組委員、總統府科技諮詢委員會委員、司法院大法官,並自101年1月17日起兼任法律所所長。林所長曾獲本院102年至106年深耕計畫獎助「言論自由基礎理論之研究」、司法院頒發一等司法獎章,專長領域為憲法、言論自由、隱私權及資訊法。

新任所長李建良研究員,為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博士,曾任本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助研究員、副研究員、法律學研究所籌備處副研究員、研究員、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副所長、銓敘部因公命令退休及因公撫卹疑義案件審查小組委員、銓敘部公務人員協會爭議裁決委員會委員、文化部第六屆古蹟歷史建築審議委員會委員、經濟部法規委員會委員、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法規會委員、行政院環保署法規委員會委員、科技部法律學門召集人,並曾獲本院101年度「胡適紀念研究講座」、國科會(科技部)101年至107年獎勵特殊優秀人才獎勵、本院101年至104年主題研究計畫獎助「永續發展在環境保護法制建構的比較研究」(計畫總主持人)、科技部102年傑出研究獎、本院105年至109年深耕計畫獎助「憲法學方法論之研究」,107年獲選成為德國國家法學者協會(Vereinigung der Deutschen Staatsrechtslehrer,VVDStRL)會員,專長領域為憲法、行政法及環境法。

本院法律學研究所於民國93年7月設籌備處,100年7月1日正式成所,現有編制內研究人員及研究技術人員共計17人。

(法律所、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