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銘崇副研究員(歷史語言研究所)
過去一個禮拜,本所負責環境教育的人打了兩次電話給我,希望我以撰寫自我環境教育聲明的方式來完成今年份的環教。連番接到這種電話其實心理很不舒服,就好比在中國被「街坊委員會」的老太太們盯上一般,隨時注意全院還剩幾人未完成環教,特別是去年未完成環教的那個頑劣分子。當然這種感覺影響到個人研究的情緒,所以,就倉促決定寫一個不情不願的自我報告書上繳,希望圖個耳根清淨。但是,繳出以後的心情卻如同冬季最後落下的一片葉子,擔心萬一冬天過後春天卻不來到。這也許是杞人憂天,但是以臺灣目前的政治空氣,春天一定會回來嗎?
繳交自我環教報告是我在前一篇投書中自己表示今年會做到的,今年本院安排了很多很好的演講、活動,並且容許自我環教。按理,我好像不應該再對環境教育有何抱怨,應該乖乖的就範。不過,我對於環境教育的主要質疑,從一開始,就不在其內容,而是那種近乎中國共產黨式的裹脅方式,特別是假裝在沒有百分之百達成時要處罰主管,但是即使在本院研究人員好像有獨立自主行事的權力,事實上會被「處罰」的絕非主管,最終會以某種型式轉嫁到當事人身上。而且「街坊委員會」們—那些奉公守法的公務員們—會一再地提醒你,明年不可如此喔,而不是去想這個法律到底有沒有問題。總之,我所反對的從來就不是環境教育,而是環境教育的手段。我認為在真正的民主國家中不可能有執行率高達百分之九十九點九,而主管者必須受罰的道理,我很希望本院有那個知識分子,當著我的面告訴我,這在民主國家中是正常的—我從來的擔心都是「這會是走回威權的一小步嗎?」
我反對實施目前這種環境教育的理由之二是它的虛偽性。舉個例子,臺東縣每年的環境教育的執行率一定是百分之百,但是臺東縣政府在美麗灣案中以拙劣的手法操控環境影響評估,讓建商就地合法化,民間批評的聲浪不斷,但中央政府單位,採取了什麼行動?試問這樣的環境教育功能何在?我們也都知道核四的興建已經沒有需求面的壓力,而且即使再投資個幾百億,沒有人敢保證它可以商轉,更沒有人敢保證它的安全性。這難道核能安全不是環境問題?但是有權力決定是否應當續建的執政當局與立法院的多數黨,他們也都完成了環境教育了吧?但是卻裝瞎繼續提出與通過預算。核心的問題就出在執政者與多數黨並不是真正對於環境教育有心,環境教育只是個幌子,只是個看板,昭告天下,我們有環境教育,而且百分之百達成。但是利字當頭時,行動的方向呢?我希望有那個環保團體告訴我,這是你們所希望的環境教育。
記得有一年的冬天,有機會一遊梭羅所居的華頓湖,在懍烈的冬天與老婆徘徊在他所居小屋子的遺跡,被華頓湖的環境與梭羅的精神感動,他是我們心目中的知識分子。梭羅如果活在當下的臺灣,也應當是有行動力的環保者吧?他也應當贊成我去年那種不合作主義的行動吧?也更會為我今年的自暴自棄而扼腕吧?過去一年,因為自己對於環境教育提出了一些質疑,我的確也因此進行了很多自我的環境教育,也深切地自我反省,我的結論是我們當然可以有更多的環境教育,但更關鍵的是我們需要為環境而有所行動,不論這些行動的影響範圍大小,在自己的家中,在社區,在國家與世界的範圍,我們都需要開始行動。下年度的環境教育,如果院方許可,我可以提供「為環境的行動方案—為了自己,也為子孫」的公開演講,或許這是我自我救贖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