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中央研究院深耕計畫作業要點」辦理。本要點於96年3月2日修正,推薦條件中增列第4點「候選人若未獲本計畫補助,間隔1年,始可再接受其推薦案」。
二、本案採推薦制,由各單位學諮委員或單位主管負責推薦,不接受申請。推薦請備妥相關資料乙式20份(請雙面影印)及電子檔,於96年5 月11日前函送本院總辦事處學術事務組彙辦。
三、數理組及生命組推薦案相關資料之撰寫以英文為限;人文社會組以該專業領域之國際學者專家熟悉的文字為主。 四、相關計畫作業要點及推薦相關資料,請參見網址:http://www.sinica.edu.tw/as/law/advisory/deep-proj-fee.html;洽詢電話:學術事務組宋述玲,27898051;E-mail:SSL53@gate.sinica.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