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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電子週報第56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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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來函
 
吳金桃(歐美所副研究員)

  體育館最近「推陳出新」,一再作出一些「變相加價」的措施,讓我們利用中午空檔時間運動的社團都快存活不了。首先是每個人以後加收50元的清潔費,接著連教課的老師也要收人頭費150元。每一種名目的費用,最後都會轉嫁到參加社團的員工,進而降低同仁參與運動社團的意願。員工若保持運動的習慣,可以減少生病及請病假的機率,工作通常也較有效率。院方應考慮適度提供員工可以運動的友善環境,包括康樂會補助、減免場租等等,而體育館的管理單位應該以大格局為思考方向,而非錙銖必較,只著眼自身的盈虧。以我自己上體適能瑜珈班為例,現在兩個月要交將近3,000元,對於研究人員也就算了,但多數參加運動社團者皆為院內助理,以一般助理的薪水要支付兩個月3,000元,會讓很多人望而卻步。體育館的設立目的是鼓勵同仁多加利用,但這些新的措施只會讓利用體育館的人數越來越少,迫使社團陸續取消原有的課程。這應該不是體育館設立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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