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說明◇◆ 對於本院聘審案評審的說明與相關建議 本院的新聘、續聘、升等案(以下均簡稱為聘審案),尤其是後 面二者,關係院內同仁的權益至巨,因此其審查及結果,尤其在院 的學組聘審會之審查及議決,深受院內相關同仁的關切與注目。然 而同仁對院學組聘審會對聘審案的處理往往不甚了解,因此對其運 作可能比較容易引起誤會的地方,實有加以說明的必要。而為了使 得院學組聘審會的審查作業能更為順利完善,對院內各所(處)在向 院方提出聘審案時,學術諮詢總會在此也要提出一些建議。 隨著整個大環境學術水準的提昇,本院對新聘、續聘,以及升等 案,採取日漸提高的標準,也是相當自然的事。這樣的發展並不待 院方的刻意要求;畢竟它反映了學術發展的現況,以及同儕間隨之 而來的相互要求的提高。聘審標準的提高可由各種不同的要求呈現 出來。至於是什麼要求,院內研究同仁或由學術主管正式或非正式 的談話,或者透過「解讀」院內學組審聘會處理聘審案的決議去了 解這些要求。此外,恐怕也有不少人是透過同仁的口耳相傳而摸索 情況。解讀這些要求的方式如此之多,而院的學組聘審會又有保密 之責,誤會以及以訛傳訛的情況於是在所難免。 首先就一可能引起誤會的地方加以說明: 一、關於「質」與「量」的評審判準 聘審案較以往為高的審查標準,很自然地被認為是要求學術論 文質與量一併的提昇。於是有的同仁便不免認為要在很短的期 間內滿足這樣的要求,無疑是強人所難,因而在對續聘或升等 感到負擔沉重之餘,也難免有所抱怨。院內固然也常能見到質 量俱優的聘審案,但應該指出的是,論文品質甚佳而篇數稍少 的聘審案,在院的學組審聘會往往能十分順利通過。品質與篇 數俱優自是為人所樂見,但衡諸院學組聘審會的運作,對論文 的質與量所作的絕對不是機械式的計算,而是整體性的考慮。 如果質量無法兼顧,則質的考慮往往有著更為重要的份量。 二、關於「論文」與「專書」的評審判準 學術論文是呈現研究成果的一種方式,有些人文學門則是論文 與專書並重,甚至側重後者。院方的學組聘審會所重視的是學 術著作的品質,因此對某些學門這類的傳統均予以尊重。然而 如同學術論文一樣,專書作者應慎選有嚴謹審查制度及聲譽卓 著的出版社。這些也是學組聘審會在審查聘審案時,自然會列 入考慮的一些因素。 三、關於「國際化」與著作語文 學術國際化成了許多先進國家追求的目標,已是不爭的事實。 隨著國內學術研究水準的提昇,學術國際化的要求也益形重要。 但學門領域間因其屬性的差異,國際化的難易與遲速有所不同, 也是無可否認的。例如有些高度國際化的學門領域,將發表於 國際重要學術期刊的論文,視為個人學術表現的主要指標,早 已成了學門領域內的共識。在這些學門領域內以期刊論文之篇 數及期刊之重要性來計點,以作為考量聘審案之依據,或已成 為常規。但本院也體認到學門間的差異,因此院方或相關的學 組聘審會也從未將同樣的指標,不分青紅皂白地一體適用於所 有的學門領域。此外,院方所理解的國際化,是指學術研討、 評論、交流、對話社群的擴大,去除學術社群封閉所帶來的種 種弊病,而非「以特定語文撰寫著作」的狹隘認定。有人認為 本院將自然科學的聘審標準強加在所有的學門領域,其實是一 項誤解。院的學組聘審會在考慮個別聘審案時,自會將其所屬 學門領域的特性列入考慮。因此對於國際化較為不易或速度較 慢的學門領域內的研究同仁,除了繼續朝國際化的目標前進外, 當前最為需要注意的依然是著作的品質。 各所(處)在向院方提出聘審案時,其應經歷的程序與應送交的資 料,法規上都有明文的規定。但從過去院的學組聘審會之審查經驗, 本會有如下的建議:各所(處)將各聘審案在所(處)階段的聘審過程 儘量詳細紀錄,提供給學組聘審會參考。而法規上為求彈性,規定 了審查人數至少三人。但當審查人數只有三人時,只要其中一人的 審查意見略顯簡略,則學組聘審委員會所能獲得的資訊便很難不流 於不足,因而造成審查上的困擾。本院其實有許多所(處)會提供接 近十人的審查意見。雖然不是所有的所(處)對每一個聘審案皆能找 到這麼多位的審查人,但還是建議各所(處)能至少對每一個升等案 (尤其副研究員升研究員),能儘量送交五至七位審查人的審查意 見,以便學組聘審會能作出更為精確的判斷。 為了讓學組(院)聘審會能充分且完整掌握每件審查案的資料, 委員如於會前對申請案提出疑問,本會均會請提案所(處)方提出書 面說明。目前本會亦希望於會議議場配置電話,讓委員於開會時, 可與所長或主任(代理人)直接通訊,以解答現場委員的疑問。                         學術諮詢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