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週報投稿須知暨審稿原則 一、 投稿須知: (一)週報為同仁溝通橋樑,自九十年一月起更改為每週四出 刊,前一週星期三下午5:00為投稿截止日。投稿文章請 送總辦事處秘書組二科3111室或傳真2785-3847「週報 執行編輯收」或E-mail:wknews@gate.sinica.edu.tw。 (二)稿件性質不限,惟須避免人身攻擊或不實描述;請勿一 稿兩投。篇幅約八百字為佳。 (三)投稿文章一律以真名發表。 (四)「服務看板」消息提供者,限本院同仁,且需註明姓名、 電話及服務單位。 (五)其他刊物轉載週報內容,應以書函徵求編輯委員會及作 者同意。 (六)原則上除特約稿外不致稿酬。 二、 審稿原則: (一)本報對來稿有刪改權。 (二)本報以平衡報導為原則。在審稿過程中,稿件如係投書 且內容涉及院內單位之業務,得知會該單位並約定答覆 期限。若後者未能於期限內回覆,則先刊登來文。 (三)若有多篇稿件內容相似時,編輯委員會僅擇一、二篇刊 登。 (四)文稿遇有爭執議題,以一次答辯為限。 (五)投稿文章經編輯委員會決議修改或不予刊登時,將以書 面通知作者,建議修改之處或陳明未予刊登之緣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