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迴響◇◆ 有關院徽設計的補充說明 近史所研究員 謝國興 本院第789期《週報》上刊載梁啟銘主任所撰〈院徽的故事〉乙文, 對院徽設計經過有所陳述。就我所知,尚有幾點可作補充說明。 鄭女士所設計的院徽定案後,秘書組委託廠商利用院徽做後續的 衍生用品設計,發現原設計圖因元素太多,縮小後效果欠佳,再經 仔細研究,發現已定案的這個設計圖還有幾個問題: 第一,無標準色設定(或者有,但未正式宣示),各所處利用該設 計印製圖案時,任意使用各種顏色,有時造成十分不良的視 覺效果,甚至可用「有礙觀瞻」形容。 第二,經楊祥發前副院長指出,原設計圖的螺旋體結構(交叉方式) 有誤,上下兩端以閉合而非開口方式處理亦不恰當。 第三,「中央研究院」五個字應以標準字設計,原設計圖的這五個 字近似本院創始院長蔡元培先生的字跡,但經過修飾,最好 回歸蔡元培先生的原始手稿體,作為標準字體使用。 經過研究之後,基於該院徽尚未廣泛使用,原設計應用在小型的 衍生用品(如名片、桌卡、書背院徽標示等)上確實會發生模糊不 清的問題等,李院長決定嘗試重新設計院徽,仍以表現本院人文、 數理、生命科學之學科為理念。數理、生命科學的代表性圖案為世 界性通用符號,人文部分以甲骨文為代表,主要考慮包括:甲骨文 是現存最早的中國文字,文字是文化傳承與表現的重要元素,本院 創始即設立的歷史語言研究所,即以研究甲骨文起家,甲骨文可視 為漢學研究的原點。 院徽中的甲骨文採自本院史語所博物館收藏的一塊鹿頭刻辭(原 文見史語所出版《來自碧落與黃泉》,頁50),係筆者請教史語所 文字學組主任林素清教授後選定。 院徽設計定案後,比較嚴謹的作法是,應將圖案的設計理念、標 準色、標準字(中、英文)、衍生用品設計的範例等資料與圖說整 理成冊,正式公佈並發交本院各所處參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