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駐警隊通告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七項「不依順行方向或 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者」處新台幣六百元以 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院區內對不依順行方向停車之取締告發, 因考量路幅關係,現僅針對:一、新大門至生化所;二、舊大門至 統計所;三、民族所至歐美所;四、植物所溫室至近史所以上四個 路段取締違規,請本院同仁遵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