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本院駐衛警公告 舊莊派出所訂於八十九年三月一日來院查報廢棄及無主機車。 在 警方查報張貼公告 48 小時後, 即由環保局逕行拖往廢棄車輛處理 場。 為避免使用中之機車被誤認為廢棄車輛, 請同仁務必配合採取下 列措施: 一、對久置不用之機車請保持清潔,並經常更換停放位置。 二、請車主在三月三日前查看機車座墊上是否被張貼公告, 如有,請自 行撕去並移動停放位置。 三、如發現機車已不在原停放位置, 請連絡環保局查詢是否已遭拖吊處 理(警方在查報後會以書面通知寄達車籍登記住址), 如須繼續使 用請自行辦理繳款領回。環保局專線電話:2783-4725。 調查研究工作室資料釋出公告 調查研究工作室「學術調查研究資料庫」完成國立政治大學教育 學系馬信行教授所主持的 87 年度國科會計畫「高職免試入學可行 性之研究」之整理工作, 並開放申請,歡迎國內外學術界人士多加 利用。 該研究想了解高中與國中對高職免試入學理論與措施接受的程度 。 問卷對象以高職註冊組長與科主任、國中註冊組長與導師及學生 長為主。共取有效問卷 3277 份。 該項調查計畫資料釋出的項目計有:問卷檔、ASCII 資料檔、SAS 程式檔、 過錄編碼簿、檢誤報告、次數分配表、與研究報告書由調 查研究工作室資料組助理蘇婉雯小姐負責整理完成, 若欲更進一步 瞭解這份資料的相關訊息或申請辦法, 請洽詢蘇小姐。 E-mail: srda@gate.sinica.edu.tw。 中央研究院專利律師事務所評選委員會設置要點 ( 八十九年二月八日核定實施 ) 一、本要點依據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二條規定訂定。 二、中央研究院專利律師事務所評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任務 如左列:   (一)訂定本院聘請專利律師事務所之評審標準。   (二)辦理專利律師事務所評選。   (三)不定期評估本院所聘專利律師事務所執行業務之成效。 三、本委員會置召集人一人, 綜理專利律師事務所評選事宜,由本院副 院長擔任; 委員五至八人,由召集人就具專利申請專門知識之專家 、學者推薦之,陳請院長核聘。    本委員會委員任期一年,得依召集人推薦而連任。 本委員會委員為無給職, 但非本機關人員兼任時,得依規定支給兼 職酬勞。 四、本委員會名單應予保密。 五、本委員會應以舉行會議方式處理第二點所定各項任務, 會議由召集 人召集之,並為主席。   本委員會開會得視需要邀請特定人士列席,協助評選。   前項受邀協助評選人員,如非本機關人員,得依規定支給出席費。   本委員會議事程序另訂之。 六、本委員會相關行政業務,由公共事務組指派人員統籌辦理。 七、本要點奉院長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