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文◇◆ ※本專欄作者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十五秒鐘真的那麼重要嗎? ────請尊重生命、尊重生活──── 這也許是一、兩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卻發生在我們的院區,號 稱全國最高學術研究單位—充滿了高級知識份子─的院區。我親眼 目睹它們發生。 四月十二日(星期一)清晨七時許,天候陰雨但視線良好。筆者 駕車到院上班,從院區大門進入後在接下來的T字形路口準備左轉, 當時有一位中年男士帶著兩位小孩正準備由斑馬線穿越路口,筆者 停車示意他們先過,沒有料到筆者身後的車輛,就由斜後方鑽出來 斜向衝過馬路超車,加速搶在正在斑馬線上的行人(小孩)前呼嘯 而去。院區的速度限制、路面減速措施、行人穿越的斑馬線以及正 在穿越斑馬線的小孩,對那位駕車人都不起任何作用。筆者以為, 在清晨七時許,應該沒有那麼緊急的事,連15秒鐘讓走在斑馬線上 的幼童過馬路的時間都無法等。這樣的不尊重生命、不尊重他人、 不守社會秩序,就算是研究的成果再好,發表的論文再多,又何足 可取呢? 那輛車,後來停在地球所前,走下來一位男士,拿著一個黃皮公 事包,撐著一把天藍色的傘,走進了地球所。 類似的事,今天(四月十三日)又發生在同樣的地方,同樣的是 清晨七時許,筆者在同樣的地方減速轉彎,一輛轎車斜刺裡從後面 鑽出來,又是斜向穿越馬路超車(所不同的是斑馬線上沒有人), 然後穿過化學所前的十字路口,再左轉進物理所的範圍。 我很欽佩能起早趕到院裡上班工作的同仁,但是,只要再提早15 秒或一分鐘出門,不就可以遵守這些交通常規、尊重生命了嗎? 資訊所副研究員 何瑁鎧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三日 撰於 南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