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中央研究院電腦使用費收支處理要點草案」徵求同仁意見 楊國樞副院長於第415次總辦事處主管座談會中指示:「請計算中 心研擬電腦、網路使用者付費辦法,經中心資訊業務諮議委員會討 論後,再提主管座談會、院務會議通過後施行。」計算中心同仁就 此交辦事項,經多次討論後研擬出「中央研究院電腦使用費收支處 理要點草案」初稿,送請本院資訊業務諮議委員會第二屆第十一次 會議討論。會中決議(1)該草案初稿應予簡化修訂;(2)因此案係屬 本院公眾事務,應將修訂後草案附加說明刊登於本院週報和WWW上 ,以廣徵本院同仁意見;(3)應每季公布各單位使用本院公共資訊設 備情形。依決議,特將初步修訂之該處理要點草案公布如下,請同 仁踴躍批評指教,如有賜教請於四月底前以電子郵寄至 bear@sinica.edu.tw或傳真2783-6444計算中心曾士熊。此外,計算 中心將定期於《計算中心通訊》和本院網站上,參照國科會國家高 速電腦中心計費單位,公布各單位上一季使用本院公共資訊設備統 計。本院各項公用資訊設備,係為協助本院同仁進行研究工作所設 置,理當優先提供本院研究計畫使用。研擬本院電腦使用費收支處 理要點,並非想要限制本院同仁使用公共資源,而是希望能針對非 本院預算項下研究計畫,適度收取電腦使用費,藉以挹注本院資訊 作業所需經費。近幾年來由於政府財政困難,本院科研經費雖然還 能繼續適度成長,但屬經常門的資訊設備維護經費卻一直未能隨同 設備的增加而適度成長,導致這方面的經費日益吃緊。因此希望各 位研究同仁共體時艱,在承接院外委託研究計畫時,能大力爭取電 腦使用費,多少彌補本院資訊設備維護費用。制訂本院電腦使用費 收支處理要點,一方面讓各位同仁據以爭取委託研究計畫的電腦使 用費,另一方面也做為電腦使用費支用的合法依據。 未來本院收取各院外委託研究計畫的電腦使用費,將參照行政管 理費的收支方式辦理,由總辦事處出具收據收取,再依研究院方、 所方和研究計畫本身各三分之一的比率分配撥給。院方所收取的三 分之一電腦使用費將全數用於公共資訊設備維護及相關資訊作業費 用,所方和研究計畫本身所分得的三分之二電腦使用費則以使用於 各研究所(處)的資訊設備維護和相關資訊作業為原則。有關電腦使 用費的分配比率和支用原則是否妥當,祈請各位同仁不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