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中央研究院東北亞區域研究經費補助申請辦法 公布本院東北亞區域研究八十九年度「研究計畫經費補助辦法」 、「博士後研究獎助辦法」及「博碩士研究生論文獎助辦法」,申 請期限自即日起至八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截止,預定七月一日開始 執行。欲索取各項申請書者請與本區域研究助理江玟瑛小姐聯絡, 或至本區域研究首頁下載申請書檔案(Http://www.sinica.edu.tw /~pronea)。詳細申請辦法如下: 中央研究院東北亞區域研究,主要目的在於推動東北亞區域之人 文社會科學研究,提昇國家學術發展,特訂定研究經費補助申請辦 法。 一、補助類別 1.規畫主題 乃本區域研究擬推動之主題,以「東北亞(以中國大陸、日本 及朝鮮為中心)的先驅研究(Pilot Study)」,為優先補助 的對象。本年度主題擬為「日本殖民台灣、東北及朝鮮的比較 研究」。 2.自由選擇主題 申請者得依個人研究專長及興趣,擬定研究計畫主題。 二、範疇界定 1.時間範疇 時代不拘,凡屬學術研究,人文社會科學各學門,皆可參與。 2.空間範疇 東北亞區域研究計畫之空間範疇,包括中國大陸、台灣、港澳、 蒙古、西伯利亞、日本、朝鮮半島及琉球群島等相關地域。 三、研究學科 東北亞區域研究計畫的研究層面,是以人文社會科學的研究方 法,從事藝術、環境、歷史、語言、文化、思想、哲學、考古 、民族、社會、教育、經濟、貿易、法律、政治、外交、軍事 等主題研究。 四、研究方向 1.地區研究 2.區域研究 3.比較研究 4.關係研究 5.紛爭研究 6.基礎研究 7.兩岸關係研究 8.亞洲統合研究 ※「地區研究」(如日本研究、朝鮮半島研究),以能使用當地 語言為原則。 ※中國研究必須與東北亞區域相關,故非『涉外』之中國研究, 不在經費補助之列。 五、申請資格 1.本院人文社會科學各研究所助研究員以上同仁。 2.公私立大學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職人員,得以特殊專長作為協 同主持人或子計畫主持人,參與研究計畫,惟名額有所限制。 六、計畫型別 以下三種類型之研究計畫,皆所歡迎。 1.個別型:一人單獨就一主題提出研究計畫。 2.共同型:二人以上,就同一主題提出研究計畫。 3.整合型:三人以上,針對同一主題,依據專業分工及整合的原 則,各自提出子計畫,惟主持人尚須提出整合性的母計畫。 七、研究期限 一年期或多年期之研究,皆所歡迎。一年期研究計畫須當年結案 ,多年期研究計畫以三年為原則,但仍須每年提出期中報告。 八、補助項目 1.業務費:研究人力,耗材設備等。 2.差旅費:基於研究需要得申請赴國內外及大陸地區蒐集資料。 3.臨時工資:在國外得雇用當地人士幫助蒐集資料。 九、檢附資料 1.「中央研究院東北亞區域研究」研究計畫申請書,一式三份。 2.與計畫主題相關,五年內所發表之論文若干篇,一式三份。 十、計畫審查 研究計畫的審查,將分初審、複審及終審三階段。 初審:審查申請人的基本資格、資料及計畫之研究方向。 複審:將依研究構想、研究目標、研究內容、研究方法、預期成 果、經費人力、專業分工、學科整合、進度控制等要點, 委請專家評審。 終審:審核經費配置的合理性。 十一、申請期限 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至三月三十一日截止,預定七月一日開 始執行。 十二、結  案 1.繳交支出原始憑證 2.繳交研究成果報告 十三、聯絡處所 申請資料請送「東北亞區域研究」主持人張啟雄先生收。 通訊處:台北市南港區115研究院路二段130號中研院近代史研究 所轉「東北亞區域研究」 電 話:2789-8237;2782-4166轉119江玟瑛小姐 傳 真:2789-8204轉「東北亞區域研究」 網 址:http://www.sinica.edu.tw/~pronea E-mail:pronea@gate.sinic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