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文◆◇ ※本專欄作者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期望總務組重視機車騎士的人身安全 從十月禁止機車入院區至今已有兩個多月了。在694期的週報中已 有民族所的助理對此一政策提出建議和期許,當時在文末亦有院方 將會回應的消息。然而,滿心期待的我們,卻在次期(695期)的週 報中,看到身為執行單位的總務組僅以照抄公文的形式回應,或許 總務組認為如此已經回應了此項規定的合法性。在此,從「法」的 角度來看,我們尊重此一決議的合法性,雖然它並沒有經過公開的 聽證程序,由於總務組並非最後的決策單位(從695期可以明顯的看 出總務組將決策的責任歸於主管座談會),在此也不必多談。但是 ,身為執行單位的總務組,卻絲毫沒有對前期所提及此一措施在施 行上所產生的問題,做出任何正面的或實質上的回答。不僅如此, 日前,相信將機車停放在靠民族、經濟所大門的人都可看到總務組 一張強制性的告示:將以通知拖吊為手段,要求大家將機車停放在 那個設計不良的機車停車場上(理由詳見後述)。猶記民族所的助 理們所對此一停車政策所指陳的不適切,然而,時過月餘遲遲未見 總務組做出實質的改善,如今又以強制的手段要求我們遵守其規定 ,實為不合理之舉。試問: 一、694期中所提及的安全上的顧慮,在這段期間,總務組作了多少 安全上的防護措施?總務組如何能確保夜間步行取車的機車騎 士人身的安全?若發生任何不幸的事情,這個責任該由誰來負 責? 二、關於要求胡適公園旁的停車場加蓋車棚一事,已過月餘,遲遲 未見動工,或許總務組業務繁忙無暇顧及我們這群騎機車的族 群,但是連一點書面的聲明都沒有告知(至少在695期回應文 中連提都未提),這不禁使我們對總務組是否有心處理此一問 題產生合理的懷疑。 三、胡適公園旁的停車場本身的設計有安全上的問題,但是遲遲未 見總務組做出處理。若從上班的路線來看,要使用此一停車場 ,機車騎士必須在轉過研究院路的那個大彎道後超越中隔的黃 線左轉進入。試問:這是不是變相要求機車騎士違反交通規定 ?此外,那邊的路口絲毫沒有安全的防護措施(如紅綠燈、反 射鏡、機車暫停區或人行穿越道),這對機車騎士的安全實在 造成很大的威脅。試想,只要一個不注意,等待左轉的機車很 有可能遭受剛轉過大彎道或對面而來的車輛撞上,到時造成傷 亡,這個責任該由誰負責? 由於胡適公園的停車場在設計上有上述安全上的顧慮,因此這幾 個月來,大部分的機車騎士寧願將車停放在門外圍牆旁的人行道上 ,此一停車場的使用率幾乎為零。由於日前總務組的告示,大多數 的人也乖乖地將車移開。但是,我們深深覺得在上述安全上的顧慮 未解除之前,我們有權繼續將機車停放在人行道上,並不受總務組 的強制約束。我們盼求在全國最高學術機構的中央研究院中,存在 對民主和正義的重視,主管單位能正視此一與人身安全相關的問題 。 社會所助理 陳易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