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文◆◇ ※本專欄作者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關於「機車禁止進入院區規定」的幾個問題 院內總務處於九月底公告自十月一日開始實施禁止機車進入院區 之規定。如今此項方案執行已將近一個月,徵詢所內機車族意見之 後,在此向總務組提出實行此項方案的幾個問題: ●關於此規定的制訂及公告程序 一、此規定是有關全院機車族權益,但在規定制訂過程中是否有 院內機車族代表參與討論及決策? 二、此辦法自十月一日開始實施,然院內同仁9月29日下午才收到 相關公告,令人有措手不及之感!試問在合宜程序下,是否 應在與機車族代表討論決議之後,先行公告試辦,再訂定長 久方案? 三、假若在辦法擬定及公告過程中,院方全然未考慮使用人的權 益即強行制訂,並於短期內執行公告辦法,而期望院內同仁 接受此項命令;是否顯示最高研究機構行事不夠周延? ●院內管制機車尚容汽車通行的邏輯何在? 一、公告上說明執行此項辦法是為了維護院內的安全與安寧。在 安全上,院區早先尚未執行此辦法時的人行道設計,理當考 慮行人安全才是。此外,是否有統計數據顯示,院內行人曾 經因機車行駛道上而發生意外,且由院內機車肇事是否顯著 高於汽車,而令院方如此懼之? 二、一般而言,機車代步者經濟能力不如有車階級,在院內組織 中也以基層人事為主,此項辦法對於同是院內人士是否有差 別待遇之嫌? 三、院內同仁使用機車的目的是為了方便交通,故在上班時間奔 波院內的機車不是公務車,便是為執行公務的私人機車。試 問往常院內可有高頻率抱怨機車(只有機車?)危害院區安 全與安寧? 四、在執行辦法上,是否只有「禁止」一途可行,而不能比照汽 車的「管制」方案? ●「禁行機車規定」所造成之不便 一、安全顧慮:女性同仁於夜間步行至位處偏遠昏暗的地區(胡 適公園)取車,較原先院內通車危險更甚。據此,女性的 「安全」 或許是院方應關切與解決的問題! 二、停車場空間規劃僅大門處有車棚,胡適公園區則無,當時令 正值雨季的此刻,機車只能無奈的忍受風吹雨淋,下一步就 是車無法發動,最後就是機車故障機率的增加。再者欲前往 胡適公園之停車區,則需於研究院路上停車左轉,這對於上 下班交通尖峰時間的騎士而言,是十分危險的!諸此問題, 恐怕都是此一法案規劃者始料未及的。 我們相信,除了本所的助理同仁之外,必定還有他所同仁因此一 行政命令而面臨不同的安全問題,因此,我們誠摯希望院方能夠重 視弱勢機車族所遭遇的困境,針對禁止機車入內的現行作法予以廢 止,或者提出有效的相關配合措施,以確保機車族的便利與行的安 全。 民族所助理:郭佩宜、周慧洵、楊文靜、張玉如、蕭仲欽、陳珮 雯、童燕瑩、鄭華倫、林進龍、張宴菖、鍾菊慧、蘇淑華、蔡金蓉 、朱翰英、李璧年、李秋慧、李天民等 ※總務組將於近期內答覆。∼編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