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總辦事處總務組公告 八十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一、本院前門(新大門)訂於八十七年九月一日( 星期二 ) 正式     啟用。舊大門(中門)繼續開放至八十七年九月十一日(星      期五),自八十七年九月十二日起舊大門(中門)禁止車輛     通行。 二、請各所(處)公布同仁周知,並代為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