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中央研究院年輕學者研究著作獎」作業要點 八十四年七月二十日院務會議通過八十七年八月廿七日院務會議修 訂通過: 一、宗旨中央研究院為落實獎勵學術研究之法定任務,鼓勵國內      年輕學者在學術上做深入研究並有重要貢獻,特訂定本作業     要點。 二、獎項分為數理、生物及人文三組,每組每年設獎額至多五項    (每次可同時具數名共同得獎人)。 三、申請人資格(一)中央研究院專任副研究員、助研究員或研 究助理(含助理研究員)。(二)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之專 任副教授、助教授或講師。(三)國內公私立學術研究機構 相當於本院之專任副研究員、助研究員或研究助理。以上資 格以提出申請時之職稱為準。 四、申請標準(一)申請著作,必須是申請截止日前五年內並在 國內任職期間發表者(不含學位論文)為限;可為代表作一 篇或系列論文(至多擇三篇申請),不以中文為限。(二) 申請者須附其五年內研究出版品目錄。(三)若申請著作之 主要作者為一人以上,得同時申請,亦得同時獲獎。 五、獎勵方式(一)本著作獎得獎人每人獲頒獎金新台幣三十萬      元及獎牌一面。獎金必須以支付出國開會(得獎人或可支助      博士後學者、研究助理及博士生等出國開會)、聘任助理及      購買設備(包含資訊、圖書等設備)材料等研究所須經費為      限,且必須自頒獎日起兩年內支用之。(二)數位申請人若      以相同著作同時獲同一獎項者,每人均可獲頒獎牌一面;獎      金則以每增多一人,即調高十萬元為標準。(三)為肯定得      獎人研究成果及激勵研究人員,中央研究院將以公開儀式頒      發獎牌並與相關單位舉辦得獎著作研究成果發表會。 六、申請辦法申請人可經由其服務機關推薦、研究同仁推薦或自      行提出申請,並須檢附申請書及申請著作一式四份,於每年      十月一日前提送本院學術諮詢總會。 七、審查程序(一)評選應設數理、生物及人文三組審查委員會      ,由院長各聘請委員五至七位組成之。(二)審查委員會應      依據院內外相關專家之評審,經初審、複審後推薦各組得      獎名單。(三)最後得獎名單應由三組審查委員組成之聯席      會議決定之。 八、本作業要點經院務會議通過,院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