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週報編輯啟事 為便於同仁們瞭解院內週報投稿之相關事宜及審稿情形,編輯委 員會於去(八十六)年九月五日舉行聯席會議,將歷年來及目前週 報投稿之相關事項,彙整為「投稿須知」及「審稿原則」,提供同 仁參考,並請踴躍投稿。茲將「投稿須知」及「審稿原則」臚列如 下: 一、投稿須知: 1.投稿文章請送總辦事處秘書組二科3111室或傳真2785-3847 「週報執行編輯收」。 2.稿件性質不限,但避免人身攻擊或不實描述。篇幅約八百 字為佳。 3.投稿文章一律以真名發表。 4.同仁提供「服務看板」消息,需註明姓名及服務單位。 5.若有其他刊物擬轉載週報內容,應以書函徵求編輯委員會 及作者同意。 6.週報原則上不致稿酬(特約稿除外)。 二、審稿原則: 1.本報對來稿有刪改權。 2.本報以平衡報導為原則。在審稿過程中,稿件如係投書且 內容涉及院內單位之業務,得知會該單位並約定答覆期限 。若後者未能於期限內回覆,則先刊登來文。 3.若有多篇稿件內容相似時,編輯委員會將僅就其中選擇一 、二篇刊登。 4.文稿遇有爭執議題,以一次答辯為限。 5.投稿文章經編輯委員會審理後,如文章需修改或不予刊登 時,將以書面回覆建議修改之處或陳明未予刊登之緣由。 週報編輯委員會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