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文◆◇ 恢復用舊書名號「 」議 古代的漢文沒有標點符號,所以句讀、人名、地名、書名不能清 楚表現,易致誤判,尤其是書名,以及邊疆地區與外國地名、人名 。民國初年制定了各種標點符號,以曲線「」作書名號,直線「- 」表示地名、自然與法人名,及國家、民族、朝代等名。在豎置式 寫、排文字中,兩種符號均畫在其所表示的名稱的左邊,在橫置式 中均畫在名稱的下邊。其後由於印刷排版麻煩,文字之外須另加線 模,費工費錢,尤其是新聞報紙文字須行距密始能容納更多的字, 如加線符,行距就不能密,所以兩種符號幾廢而不用。為救此弊, 筆者曾提倡用「」代為書名號,其利在「」可以納入字行中,不必 另加邊線(頁張存武、陶晉生編歷史學手冊,見10-11)惟未能推廣 實行。近一二十年來台灣頗仿行中共創制的方式,月《》作書名號 ,以<>表文章名稱。用意與筆者所倡,用「」相同。 筆者發覺這兩種新符都不實用,因為遇一連串書、文名時,必須 作很多《》及<>,或「」,遠不如在名稱邊畫一條簡單。例如: A例:五經是《詩》、《書》、《易》、《禮》、《春秋》。 B例:五經是詩、書、易、禮、春秋。 很顯然,B例式較A例式簡便的多。此外,在徵引文獻目錄及註 腳中,曲線符也較合適。如: A例:王任光著《信仰與史學》(稻香出版社,台北,1996), 頁 129。 B例:王任光著信仰與史學(稻香出版社,台北,1996),頁129。 A例的書名與頁碼隔了三層符號,不夠密接。 我建議本院刊行漢文書刊的書名一律用曲線符,不用《》。也不 必用篇名號,因凡引用論文,註腳中均說明其所出刊物名稱。我也 提議,在不易辨別清楚之處用人、地名號。 雖然我未見民初創制標點符號的詳細記錄,但推想用曲線書名號 ,大概是從英文著作文稿中在書名下underline得的靈感。今人不一 定比古人聰明,只要實用,捨今復古又有何不可!何況像標點本廿 五史,書名、人名、地名符號都用了,蠻好的。 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張存武 *本專欄讀者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