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與說明◆◇ 研究人員新聘、續聘及升等案第二次公聽會暨所長會議公告 一、繼85年3月1日研究人員新聘、續聘及升等案第一次公聽會之 後,本院將於85年3月18日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在學術活動中心 第一會議室舉行第二次公聽會暨所長會議。歡迎各職級同仁推派代 表踴躍參加。 二、會中將摘述此案之主要修定內容,再依聘審會、所(處)務 會議、聘審小組、申覆辦法、特殊人才、審議單位、各所作業細則 次序就較爭議性意見開放討論。再將今年2月23日院方發下之草案法 條化後之作業要點加以修改,以供3月21日之院務會議及之前之會前 會討論。 三、為使會議有效進行,請參加同仁事先閱讀今年2月23日院方發 下之草案,去年12月1日發下草案所附流程圖、新舊法對照表以及本 院週報第515期頁6、556期頁10、558期頁7、559期頁10與本案相關 之說明,並儘可能攜帶與會。 四、在85年3月1日研究人員新聘、續聘及升等案第一次公聽會之 中,有同仁提議: (1)籌備處人數達十二人以上,其中至少有研究員五人時,其學術 諮詢委員會之人事審議權得經學術副院長裁示改由處務會議行使; (2)新聘、續聘、升等之聘審小組,分設或合設由各所決定。 請與2月23日院方發下草案中之各種意見一併思考。 五、在3月15日之前亦歡迎將有關此案之書面意見寄達學術諮詢總 會莊英章先生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