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論壇◆◇ 繪製學術殿堂藍圖的省思 中國文哲研究所籌備處助研究員朱榮貴 李遠哲先生就任院長之後不久就提出學術殿堂的理想,作為研究院人 共同努力的目標。一年之後,李院長積極推動修改中研院之現行的組織 法及法規。顯然中研院目前並不是學術殿堂,而且現行的法規也不適合 做為建築學術殿堂的藍圖。修法之前我們應該先認識組織法及法規有什 麼問題。我的看法是,目前的法規不民主、不公平、不合理,因此必須 徹底「翻修」,才能在二十一世紀蓋出雄偉的學術殿堂。 不民主:院長候選人由評議會產生,沒有「民意」。各所及籌備處的 諮詢委員由院長派任,所長及主任由諮詢委員會產生,因此研究人員的 意願沒有表達的管道。院務會議只有主管,而沒有研究人員參加。我認 為學術或許有時候可以專制,但是學術行政不可以不民主。 不公平:負責指導、監督院長、全體中研院的評議員,沒有資格的限 制,因此也就從未審查他們的資歷及專長是否符合中研院的需求。目前 只要五位院士提名,院士會議通過,就可以當聘任評議員。如果球賽的 裁判沒有資格的限制及審核,但是球員的遴選有嚴格的規定,這對球員 不公平,也對球賽的順利進行不利。 不合理:院長、副院長、籌備處主任、諮詢委員沒有任期。各所設諮 詢委員會,每年開會檢討所務太過頻繁。研究人員升等、續聘被否決時 ,沒有正式的申訴管道。 當然,研究人員「治院」的制度和目前的獨裁一樣,都不能保障高水 平的學術。但是我認為民主、合理、透明的制度會培養獨立的思考,公 平的心態及合作的誠意。這即是建築學術殿堂最主要的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