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單位說明》 合作社理事會啟事 本院合作社第廿一屆理監事於本年一月十日選出後,立即展開接 辦工作,唯因困難重重,遲至今日尚未能開始營業,至感抱歉。 根據總辦事處七十八年九月十九日第五十五次主管座談會紀錄: 「本院員工消費合作社下屆接辦單位經濟所表示,該所無力接辦, 故請總務組研擬接辦事宜,但理監事仍由各所處推選負責監督工作 」,又據七十八年十月三日第五十七次主管座談會紀錄:「總務組 自十二月份起接辦本院消費合作社,請人事室協助訂定有關管理辦 法。」總務組自七十八年十二月接辦以來,已歷五屆,均情商有關 同仁擔任各項工作,造成人力方面的沈重負擔。茲因上屆所有工作 人員總辭,本屆至今尚未覓得適任人員,現已由理事會積極洽請總 辦事處各單位支援人員,一俟人選洽定,當即擇期開張。上屆股利 發放原則上已定案,俟合作社營業,即辦理分配提貨等事宜。有關 合作社內部應興改革之事甚多,必須於開張後始能著手改進。敬請 所有社員提供高見,作為參考。